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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新房价格全国第七 狂涨11.5% 该限!

18日,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新统计方法使用后的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。70个城市中同比价格上涨的城市有68个,涨幅超过10.0%的有10个,环比涨幅超过2.0%的城市有5个。河北城市涨幅明显。石家庄市新建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1.5%。

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明显

新年伊始,楼市调控加码,但房价在忐忑中再次有向上之势。1月份,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,70个大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与上月相比涨幅超过2.0%的城市有3个,下降的有3个。同比价格上涨的有68个城市,下降的有2个。其中,涨幅超过10.0%的有10个。二手住房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涨幅超过2.0%的城市有5个,下降的城市有3个。同比价格上涨的有65个城市,下降的有5个城市。其中,涨幅超过10.0%的城市有6个。

新数据与历史数据不具可比性

值得注意的是,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消息显示,《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》已于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,统计局18日发布的依据《方案》统计的1月份房价数据,也是统计局首次启用《新方案》统计和发布房价数据。

据了解,《方案》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出改革和调整:一是调整了房价统计基础数据的来源渠道,以网签数据取代房企直报;二是调整基本分类设置标准,国家统计局不再计算和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的平均数,重点发布各个城市不同对比基期的分类指数和总指数;三是首次增加了定基价格指数,首轮基期确定为2010年,更准确地反应住宅价格的长期变化情况;四是改进了数据发布方式。

基于以上变化,国家统计局特别提出,由于对影响价格指数计算的主要因素进行了相当大的调整,本月数据与以往历史数据不完全可比。《方案》实施后,计算房价指数的基础数据获得时间延后,数据审核和数据汇总的工作量大幅度增加,数据处理周期也就相应延长。所以,在《新方案》实施后,数据发布时间比原数据发布延后一周左右,改为月后18日。

石新房同比上涨超10%涨幅名列第七

在70个大中城市数据中,我省三个样本城市房价均有不同程度上涨。以石家庄、唐山、秦皇岛为例,其中省会石家庄新建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1.5%,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1.7%,这一涨幅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名列第七。二手房价格同比上涨3.1%,环比上涨0.1%。

秦皇岛新建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.8%,同比上涨10.4%,名列70个城市中第八名。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上涨11.5%,与去年12月相比上涨0.9%,位列第八。在二手房交易价格方面同比上涨4.1%,较上月相比降低0.1%。

据石家庄16日发布的1月房地产市场分析简报显示,2011年1月,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4927元/平方米,同比增长25.4%。商品住房大部分集中在单价为3000元/平方米~6000元/平方米,占交易总量的74.4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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